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安人社局服务平台智慧就业信息发布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新安人社局服务平台智慧就业信息发布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安人社局服务平台智慧就业信息发布终端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11-125】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8】260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共计25500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智慧就业终端设备产品的采购、安装调试和伴随的售后服务等,详见公告附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4日-—2018年12月10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九、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点击“交易登录”--“投标人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请及早获取采购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再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300元/套。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时0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十三、采购人: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城关镇涧河大道434号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379-65086869
十四、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中和湾一号楼B座7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0600579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已公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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