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2-03 01: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3.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注册证附件等;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供应商登录系统”,注册供应商身份,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供应商和投标单位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6.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0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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