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KCG-1-03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3-6279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林口县前进路
联系方式:石先生18249321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牡丹江市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KCG-1-0353
2、项目名称: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4、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内资金311317.00元,最高限价311317.00元
5、采购内容:装备器材(详见附表)
6、交货期限:2018年12月31日之前
7、交货地点: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
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人资格条件: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消防器材生产或销售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9.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报名方式和标书获取方式:
10.1 2018年12月03日—2018年12月07日,每日9:00时—11:30时,13:30时—16:00时(公休日除外)。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三楼)。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多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一楼)。
10.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0.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12、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13、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4、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开标、招标会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15、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二楼)会议室。
16、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1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口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林口县前进路
邮 编:157200
联系电话:18249321888
联 系 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邮 编:157000
联系电话:0453-6279009
联系人:孙先生 2018年12月03日
附表:
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数量 | ||||||||||||||||||||||||||||||||
1 | 消防头盔 | 总体性能符合《GA44-2015消防头盔》的标准。 1、由帽壳、缓冲层、网状舒适层、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采用橡胶内嵌金属包边,可安装照明灯。 2、盔壳:耐高温阻燃材质,指挥员头盔为红色,战斗员头盔为黄色。 3、滑轨:盔体两侧设黑色多功能模块化滑轨,耐高温阻燃材质。 4、缓冲层:耐高温阻燃材质,颜色为黑色。 5、舒适衬垫:顶部为芳纶网状衬垫,四周为舒适层(与帽箍一体)可调节戴帽高度。 6、佩戴装置:包括帽箍和系带,为耐高温阻燃材质。在盔体后沿下侧设头围调节旋钮;系带可调节佩戴松紧,加装可拆洗阻燃舒适软垫;插扣为快脱插扣。 7、面罩:耐高温阻燃材质,为外翻直板式。 8、披肩:防水处理芳纶材料,颜色为藏蓝色,可快速拆卸、安装。 9、反光标识:两侧粘贴弧形反光标识条,为耐高温材质,宽度为30mm±1mm,长度为226mm±2mm,弧形总高52mm±2mm;红色头盔使用荧光黄色反光标识条,黄色头盔使用荧光桔红色反光标识条。 10、所有可调节扣件全部采用黄色,为改性阻燃尼龙66材料 | 顶 | 50 | ||||||||||||||||||||||||||||||||
2 | 重型防化服 | 技术性能符合GA 770《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的要求,全封闭式防化服,用于消防员在处置挥发性固体、液体化学事件中的全身防护,质量≤5Kg,抗化学渗透性≥60min,防护靴防穿刺力≥900N,防护手套耐穿刺力≥22N,防护服颜色为黄色。配备相应的训练服,请提供独立报价。增加配套的外置手套一双。配备连体防化靴。 | 套 | 3 | ||||||||||||||||||||||||||||||||
3 | 避火服 | 主要用于进入火焰区域短时间作业时的全身防护。进入1000℃火场,30秒内服装温度≤25℃。 | 套 | 2 | ||||||||||||||||||||||||||||||||
4 | 隔热服 | 技术性能符合GA 634《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的要求,主要用于消防人员接近火场火焰区及高温环境下的身体防护。外面料为铝箔复合阻燃织物,衬里为天然阻燃织物。具有阻燃、耐高温、柔软、抗水等特点。 | 套 | 3 | ||||||||||||||||||||||||||||||||
5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符合部消防局《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 1、颜色:藏蓝色,潘通色号为PANTONE 19-4013 TCX Dark Navy,色差≥3级(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 标准评判)。 2、款式规格: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背部设有风琴褶。 (一)主体结构。 (1)上下分体式结构:作战款上衣和裤子间重叠部分应不小于200mm。 (2)衣领:衣领为立领,前部设护领,衣领内侧采用顺色贴肤舒适面料。 (3)反光标识带:上衣在胸部、下摆、袖口各设1条360度环形反光标识带,裤子在小腿部各设1条360度环形反光标志带。反光标志带宽度为50.8mm(2英寸),颜色为黄银黄。 (4)裤子裆部:裤子裆部采用一体式设计。 (5)裤子背带:配H 型背带,背带应可调节长度,可拆卸。 (6)上衣前门襟拉链号型不小于8号。 (二)附属结构 (1)口袋:上衣左胸外设电台立体口袋,门襟内侧设插袋,下摆设置外贴袋。大腿外侧各设工具袋1个。所有外口袋均设置漏水孔。 (2)左臂魔术贴:左上臂外侧设90mm×110mm盾牌型魔术贴并配盾牌型标识。 (3)袖口:袖口处采用圆弧形设计,外层本色布包边,设置收紧调节袢,并配置罗纹防护护腕,罗纹防护护腕开拇指孔,内部设置止水布。 (4)上衣门襟:上衣门襟魔术贴为贯通式。 (5)上衣下摆:上衣舒适层下摆设置止水布。 (6)裤脚口:裤脚口处采用圆弧形设计,内部设置止水布,内侧设置拉链,裤脚设耐。磨材料包边。 (7)补强处理:肩、肘、膝部应采用耐磨层加厚处理,耐磨层应柔软且易于清洗。 (8)左右肩部设有两个挂袢。 结构、材料:面层应采用复合结构,由外层、防水透气层、舒适层三层面料组成,整体重量≤2.8kg。 (1)外层:采用间位芳纶和对位芳纶及防静电丝混纺面料,克重:(230±10)g/m2;阻燃性能:经过25次洗涤后,损毁长度≤25mm,续燃时间0s,无融熔、滴落现象;热稳定性能:经(260±5)ºC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向尺寸变化率≤2%,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缩水率:经过5次洗涤后,沿经、纬向缩水率≤2%;表面抗湿性能:经过5次洗涤后,沾水层级≥3级;断裂强力:经向干态断裂强力≥2900N,纬向干态断裂强力≥2500N;撕破强力:经向撕破强力≥850N,纬向撕破强力≥800N;色牢度:耐洗沾色、耐水摩擦及光照色牢度均≥4级。 (2)防水透气层:采用芳纶无纺布复合阻燃PTFE膜。热稳定性能:经(260±5)℃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2%,且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缩水率:沿经向尺寸变化率≤5%,纬向≤5%;耐静水压性能≥50kPa;拒油性能≥3级。 (3)舒适层:采用50%芳纶,50%阻燃粘胶混纺面料。阻燃性能: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50mm,无熔融、滴落现象;热稳定性能:经(180±5)℃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2%,且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缩水率:沿经向尺寸变化率≤3%,纬向≤2%;断裂强力:经向≥400N,纬向≥350N。 | 套 | 30 | ||||||||||||||||||||||||||||||||
6 | 消防手套 | 照部消防局统型要求,技术性能满足GA7-2004《消防手套》标准要求。 1、结构:消防手套由防火外层、防水透气层、舒适衬里三层组成。对手指、掌部、手背、手腕等提供防护。 2、五指设计,背手腕处采用松紧带,可快速收紧、脱卸。外层采用阻燃纤维制成,手掌及指部贴优质耐用皮革,中间层采用特殊工艺贴合整张防水透气膜,里层使用舒适性良好的材料。具有灵活性高、透气性高、吸汗舒适、耐磨、耐用、防割、防砸、防穿刺、耐水洗等性能。 | 副 | 179 | ||||||||||||||||||||||||||||||||
7 | 消防安全腰带 | 参照部消防局统型要求,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 494的规定。 1、消防安全腰带由织带、内腰带插孔、外腰带插扣和两个拉环等零部件构成。消防安全腰带的设计负荷为1.33kN,其质量不超过0.85kg。消防安全腰带为一整根、无接缝的织带,其宽度为70mm±1mm。 2、消防安全腰带,正立方向静负荷性能13 kN,水平方向静负荷性能10 kN。 3、耐高温性能:置于温度为204℃±5℃的干燥箱内5min,安全带的织带和缝线不出现熔融、焦化现象。 4、金属零件的耐腐蚀性能:经48h中性盐雾试验后保持原有的性能。 5、颜色黑色和黄色相嵌条纹。 | 根 | 10 | ||||||||||||||||||||||||||||||||
8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参照部消防局统型要求,GA 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 1.主体颜色应为黑色,应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后跟可视部位处应有明显阻燃反光标志带,宽度不应小于50mm。 2.从靴外底起至靴筒口最低处的高度不应低于340mm。 3.靴帮、靴底材料应为阻燃橡胶,包头应为铝质防砸包头或同等防护能力的复合材料包头,靴底防穿刺层应采用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材料,靴内衬采用发泡氯丁胶海绵材料。 4.靴内采用减震缓冲排汗鞋垫,在足心处应采用足弓支撑设计,后跟结构应能够分散脚部冲击地面时的震荡波,可有效吸收地面冲击力。 5.防护性能:成品经检测,符合GA 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 6.质量:255码样靴的整双靴总质量不应超过2.5kg。 7.整靴防水性能:灭火防护胶靴置于容器内后注水,水面距靴筒开口最低点的距离不大于(25±3)mm,经4 h后,靴内不应有水渗透现象。 8.防穿刺垫耐弯折性能:按照GB/T 20991-2007中5.9方法测试时,经受1×104次屈挠后不应出现可视裂缝痕迹。 9.阻燃性能:灭火防护胶靴上各试验点在试验后其损毁长度不应超过100mm,离火自熄时间不应超过2s,且不应产生熔融、熔滴或剥离等现象。 10、每只灭火防护胶靴靴帮外侧应有以下永久性标志: a) 执行标准:GA 6-2004; b) 型号、规格; c) 生产厂的名称或商标; d) 生产厂的灭火防护靴识别编号或制造年月; e) 检验合格标记; f) 严禁用于带电、浓酸和浓碱等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品场所作业。 | 双 | 30 | ||||||||||||||||||||||||||||||||
9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参照部消防局统型要求,本技术要求中的头戴式消防员照明灯具(简称头灯),对应《GB 30734-2014 消防员照明灯具》中定义的佩戴式。以及GB 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并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一般要求 (1)灯具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充电电池。 (2)充电器应采用插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 (3)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要求。 (4)应具有与消防头盔匹配的固定连接件。 (5)应具有强、弱光切换功能。 (6)应具有闪烁方式的低电压告警功能。 2、性能要求 (1)质量:质量(含电池与附件)不大于0.15kg。 (2)照度:灯具在稳定工作状态下的照度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连续稳定工作时间及低电压状态下连续工作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灯具的低电压报警时间应为10 s~20 s。 (5)灯具的开关经50000次可靠性试验后应保持完好,且灯具应能正常点亮并实现强、弱光切换。 (6)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为GB/T 4208—2008规定的IP66/IP67或IP66/IP68的要求。当防护等级为IP66/IP68时,生产厂应标明灯具的潜水深度和持续时间。 | 个 | 10 | ||||||||||||||||||||||||||||||||
10 | 消防员呼救器 | 主要用于消防员在黑暗、浓烟等环境中的位置标识及呼救报警,采用可充电式锂电池或干电池,防爆等级为E×idIICT4。尺寸约为≤110*80*35mm,重量≤220g。强报警声强不低于100分贝。外壳防护等级为IP68。外壳材料采用防弹胶阻燃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抗强烈碰撞与冲击。连续报警时间不低于5小时。报警指示灯(LED)亮度≥300 cd/m2。具有电量显示功能. 交货时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及3C证书.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员呼救器》GB 27900-2011和《消防员方位灯》GB 27899。 | 个 | 15 | ||||||||||||||||||||||||||||||||
11 | 消防腰斧 | 用于消防员破拆和自救,适合个人携带。优质钢材,柄上有绝缘套,头部为一头平刀口一头为尖刀口,中间有开口,尾部为扁平刀口并有防护套,且固定于腰斧尾部。可用于砍和撬。各刃口与撬口均应经过热处理,硬度≥50HRC。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腰斧》GA 630的规定。 | 把 | 10 | ||||||||||||||||||||||||||||||||
12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作业时的头颈部内层防护,材料采用NOME×、芳纶等更优质阻燃材料,原材料宜采用原浆色(本色),不应有洗涤脱色现象,头套应有弹性,贴合面部,佩带舒适。具有阻燃、隔热、透气等性能。全棉阻燃,黑色、灰色。技术性能符合GA869《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要求。 | 个 | 45 | ||||||||||||||||||||||||||||||||
13 | 消防护目镜 | 抢险救援时眼部防护,侧面具有透气孔,固定带可靠耐用。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GA 1273的规定。 | 个 | 15 | ||||||||||||||||||||||||||||||||
14 | 抢险救援头盔 | 参照部消防局统型要求。用于在抢险救援活动中对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具有抗冲击、耐穿透、防腐蚀、绝缘、透气等性能。盔壳采用高强度塑料材料制成,顶筋两侧有通风气孔, 高抗冲击,具有优异的防紫外线功能,良好的通风性能。最大冲击力≥3300N,护目镜透光率100%。下颏带采用芳纶材料。帽箍可在53-63cm范围内自由调节,配套同品牌护目镜,全封闭防雾护目镜镜片为超硬涂层。重量≤800g半盔式设计,有明显的反光标志,头盔提供头灯安装部位。头盔指定位置张贴支队标识。头盔为半盔式头盔。颜色为红色。 | 顶 | 10 | ||||||||||||||||||||||||||||||||
15 | 抢险救援头靴 |
| 双 | 10 | ||||||||||||||||||||||||||||||||
16 | 抢险救援手套 | 参照部消防局统型要求,以及公安部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抢险救援作业时的手部防护,手套为五指分离式,对指部、手掌、手背、腕部等提供防护。且应考虑人体工程学设计,和手掌贴合性好,佩戴舒服,易于穿脱。具有阻燃、防穿刺、防切割、摩擦系数大、透气性良好、防撞、耐用等特性材质采用KEVLAR防弹防火纤维制成,手掌及指部贴合耐磨防滑的纤维布。手腕部采用双收紧螺旋口,可快速收紧、脱卸,手背采用防撞设计。规格:M-×L。 | 副 | 30 | ||||||||||||||||||||||||||||||||
17 | 65mm常压水带 | 口径:65mm,在0.3Mpa和1.6Mpa水压下无渗漏。在1.8Mpa水压下,不出现裂纹或断裂。出具3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 米 | 600 | ||||||||||||||||||||||||||||||||
18 | 80mm常压水带 | 口径:80mm,在0.3Mpa和1.6Mpa水压下无渗漏。在1.8Mpa水压下,不出现裂纹或断裂。出具3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 米 | 500 | ||||||||||||||||||||||||||||||||
19 | 6米拉梯 | 竹制,经过防腐处理,高度≥6100mm,宽度≥440mm,梯蹬间距≥340mm,质量≤20kg。 | 架 | 2 | ||||||||||||||||||||||||||||||||
20 | 9米拉梯 | 口竹制,经过防腐处理,高度≥9100mm,宽度≥440mm,梯蹬间距≥340mm,质量≤45kg。 | 架 | 1 | ||||||||||||||||||||||||||||||||
21 | 多功能担架 | 用于灾害事故现场救援。可垂直或水平吊运,可水平抬运,也可在光滑的地面拖拉,ABS工程塑料,体积小,重量极轻,便于携带,应用范围广,可单人操作。载重≥120kg。 | 架 | 1 | ||||||||||||||||||||||||||||||||
22 | 多功能水枪 | 材料工艺:优质铝合金为主要材料,并经压制而成,配件为橡塑和不锈钢,铝制部件整体阳极防腐处理,环形式开关,有枪柄。长度340mm,流量可调2.5—8L/S五档可调,直流射程为≥30m,喷雾角度可调0-140°,反作用力≤1.0kg。并有激流功能,进水口径65mm卡扣式。 | 只 | 2 | ||||||||||||||||||||||||||||||||
23 | 直流水枪 | 卡扣式开花喷射可防止热幅射,保护消防人员及通道排烟。工作压力:0.2Mpa-0.8Mpa,流量范围:2-8L/S,射程≥15m。 | 支 | 10 | ||||||||||||||||||||||||||||||||
24 | 分水器 | 常压分水器是从水带干线分出水带支线所必须的连接器具,用于分流。符合GA 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标准。表面经抛光和阳极氧化处理,平整、光洁。一字型拉杆式,有一个80mm进水口和3个65mm出水口。 | 个 | 5 | ||||||||||||||||||||||||||||||||
25 | 380V发电机 | 用于灾害现场的照明、供电等,发电机功率≥5kW。输出电压220V/380V。汽油动 | 台 | 1 | ||||||||||||||||||||||||||||||||
26 | 液压破拆组合器械 | 4件套含液压机动泵单输出、液压管、液压扩张器、液压剪切器,性能要求:液压机动泵单输出用作液压破拆工具的动力源,供一把液压工具操作。配1套10米软管。首保免费。功率≥2.5HP。液压扩张器用于灾害现场的扩张和牵引作业。扩张力≥21T。开口行程≥680mm。液压剪切器用于灾害现场破拆作业,具备切割、扩张、牵引功能。剪切力≥25T;刃端最大张距≥191mm;扩张力≥10T;开口行程≥268mm。 | 套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9.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消防器材生产或销售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9.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13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多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一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公平公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