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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配套医疗设施项目(手术消杀类三)【招标编号:CEITCL-GD-ZGHW-181123】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30 10: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配套医疗设施项目(手术消杀类三)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811-114678-0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配套医疗设施项目(手术消杀类三)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623,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项设备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预算

(万元)

使用单位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一)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系统

2

766

2362.3

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

(二)

腔镜手术室

2

234

(三)

骨科手术室

2

374.2

(四)

正负压手术室

1

90

(五)

综合手术室

2

166.3

(六)

吊塔

59

680.9

(七)

无影灯

7

50.9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度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5.1 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2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两证合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7.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1日 至 2018年12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109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时间:2018122109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20-288421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燕芬 联系电话:020-349392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许国强联系电话:020-28842166
传真:010-68373131邮编:100013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人:吴楚銮联系电话:020-84936523
传真:020-84936523邮编:51145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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