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运动员训练保障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2047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的委托,就运动员训练保障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运动员训练保障设备。
1.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2047 。
2.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预算金额:128.75万元。
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3.1 采购内容:采购运动员训练保障设备一批(具体参数祥见附件)。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3 质量要求:合格。
3.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5质保期:一年。
3.6 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4. 政府采购政策
4.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4.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4.3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4.4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投标人应具有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3 供应商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5.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制造商投标时,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拟投医疗器械。
5.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投标人应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06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第 2 开标室。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8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8.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第 2 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媒介上发布。
9.2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0.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63631528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371-86688491/86688490
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女士、0371-86688491/86688490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018年 11 月 29 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