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网安大队实验室及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系统集成设备采购【QXQZC2018G10366(重)】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网安大队实验室及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系统集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网安大队实验室及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系统集成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QXQZC2018G10366(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娇
项目联系电话:139771300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13号
联系方式:廖华 0771-5525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海娇 1397713003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交通厅四区8栋11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XQZC2018G10366)批准,现就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网安大队实验室及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网安大队实验室及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系统集成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XQZC2018G10366(重)
三、釆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网安大队实验室及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系统集成设备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釆购项目预算金额:叁佰伍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35245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2703434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手持以下材料出席开标会议:(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2)保证金交款凭证;(3)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4)南宁市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平台、109视频数据管理平台、南宁市网安支队虚拟云无缝对接承诺原件、采购单位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如有)。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秀区政府采购网(www.qingxiu.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13号
联系人:廖华 ;联系电话:0771-5525711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交通厅四区8栋1102号
项目联系人:黄海娇,联系电话:13977130030,传真:0771-3210512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5826232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2.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0:00 至 2018年12月06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2.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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