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6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4.包段划分:共3个标段(标段1:救护车;标段2:四维彩超;标段3:DR等设备采购)。
5.采购预算:880万元(标段1:150万元;标段2:390万元;标段3:340万元)。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3.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汽车销售资质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和标段3:
3.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4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某些设备国家规定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注册证,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为代理商者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09时至2018年12月05日17时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诚信库申报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2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
详细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天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9095
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10层(110房间)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49196
邮 箱:zhaobiao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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