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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9 15: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NSSWJ-YJS20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洪洲

项目联系电话:136953738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英萃路26号

联系方式:1369537383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设备,系统集成1套,包括LED拼接屏,云服务器,升降座椅,交换机等,用于纳税人培训及内部税务干部培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屏盖章),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由评审小组通过以下三个网址任选其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能力;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宁市英萃路26号1610房间(香港大厦对过)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领取或邮箱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4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40

六、开标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英萃路26号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二楼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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