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野外给养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野外给养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野外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XZB-JL-2018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277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31-80831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31-816162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XZB-JL-201810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野外给养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野外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300人野外保障能力的给养器材,即食品保温前送背囊、饮料保温储运桶、食品加热保温提盒等共16个品种260件(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2.3采购预算:55.12万元;
2.4交货地点:长春市,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完成供货;
2.6质量及验收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3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
3.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7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8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经现场核对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裁判文书截图;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 10日9点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81号亚泰龙达酒店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277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083132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2018年11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3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3.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3.7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8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经现场核对准确后接受报名;(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裁判文书截图;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81号亚泰龙达酒店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野外给养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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