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市政公寓、凯瑞商务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停车场(市政公寓、凯瑞商务前)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现就“停车场(市政公寓、凯瑞商务前)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停车场(市政公寓、凯瑞商务前)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偃公采【2018】126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该停车场位于偃师市华夏路与槐新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政公寓、凯瑞商务酒店前,现状停车场停车位少,交通流线安排不合理,为解决日益突出的停车难问题,对此停车场进行改造;
2.5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市区;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8 预算金额:963931元;招标控制价: 915734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
5、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磋商时间:2018年12月05日14时00分;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14时00分;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马朝杰
联系人:郭洪留
电 话:0379-69666597
邮 箱:695822325@qq.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 0381 7126 6307 2K
采购代理机构: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7号18层1809号
联系人:张 昊
电 话:0379-60250839 150363910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89151649A
监督机构:偃师市财政局
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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