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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道局2019年度船用燃油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9 0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长江航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航道局2019年度船用燃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航道局2019年度船用燃油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JS2018-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辰

项目联系电话:027-827677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航道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20号

联系方式:曾辰,027-827677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灵芳,0792-8983575、15180603967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江航道局2019年度船用燃油集中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长江航道局所属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航道局和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2019年度0#柴油(国Ⅵ标准)的供应和相关服务。

3.采购预算金额:约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金额以采购人2019年预算批复为准)

4.标包划分:1个标包。

5.详细技术规格、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有质量、价格和服务优势的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并在协议项下执行订单操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时须持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开户行资信证明材料);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单位,须从2018年11月19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每天09: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者提供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进行网上购买,电邮地址:77846681@qq.com)。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中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7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官方网站(http://www.ccgp.gov.cn/

长江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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