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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文广新局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9 0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文广新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DHZB-HLJ-183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469-56276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文广新局

地址:饶河县

联系方式:0469-5627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451-82418096转820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标段: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工程施工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2.2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预算控制价为260.98万元(第一标段:254.3万元 ;第二标段:6.68万元)

2.5建设地点:饶河县文广新局指定地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1日,共259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拟参加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不包含项目经理):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拟参加本项目第二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DHZB-HLJ-18314

项目名称: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本项目“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文广新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第一标段: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工程施工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2.2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饶河县2018年乡镇文化场所维修或新建项目工程监理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预算控制价为260.98万元(第一标段:254.3万元 ;第二标段:6.68万元)

2.5建设地点:饶河县文广新局指定地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1日,共259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拟参加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不包含项目经理):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拟参加本项目第二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河县文广新局

地    址:饶河县

联系方式:0469-562761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51-82418096转82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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