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DHZB-HLJ-183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8-88035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嘉荫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8-8803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451-82418096转820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第一包:电子设备及工具货物
用途:电子设备及工具货物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数码相机、高清随身执法记录仪、无人机、降噪录音笔、速印机、发电机、检测仪、多媒体会议系统、显示屏、户外便携保温水壶、雨衣、标本采集制作工具、实验操作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89.5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第二包:农林机械
用途:农林机械
数量:共1辆
简要要求:野外巡护监测越野拖拉机(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6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第三包:广告服务
用途:广告服务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宣传牌、标识牌、宣传栏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37.5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时约定
第四包:应用软件及支撑设备
用途:应用软件及支撑设备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信息化平台、野外巡护监测智能终端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76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五、交货地点: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相应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DHZB-HLJ-18318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209万元(包1:89.5万元;包2:6万元;包3:37.5万元);包4:76万元)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7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第一包:电子设备及工具货物
用途:电子设备及工具货物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数码相机、高清随身执法记录仪、无人机、降噪录音笔、速印机、发电机、检测仪、多媒体会议系统、显示屏、户外便携保温水壶、雨衣、标本采集制作工具、实验操作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89.5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第二包:农林机械
用途:农林机械
数量:共1辆
简要要求:野外巡护监测越野拖拉机(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6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第三包:广告服务
用途:广告服务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宣传牌、标识牌、宣传栏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37.5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时约定
第四包:应用软件及支撑设备
用途:应用软件及支撑设备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信息化平台、野外巡护监测智能终端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76万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五、交货地点: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相应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每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嘉荫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8-8803507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150000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51-82418096转82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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