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RHZC2018-289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伟、李建森
项目联系电话:0991-4603321 181293680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
联系方式:盛磊 0991-23553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伟、李建森 0991-4603321 18129368030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内容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RHZC2018-289GK
1.3 工程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粮库
1.4 工程预算:19000.00万元。
1.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1.6 标段划分
第2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
第3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昌吉回族自治州)
第4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第5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需实施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年度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利润和现金流量有关报表)及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活动(需提供承诺书)。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本次招标开标顺序为2、3、4、5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标段的经济标评审。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1-2.5小项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2.1-2.4小项原件核对,资料不全不接受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10:30分-13:30分,下午15:30分-18:30分,节假日除外)前,均可前往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
联系人:盛磊
电 话:0991-235534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联系人:梁伟、李建森
电话:0991-4603321 18129368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需实施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4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年度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利润和现金流量有关报表)及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活动(需提供承诺书)。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本次招标开标顺序为2、3、4、5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标段的经济标评审。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1-2.5小项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2.1-2.4小项原件核对,资料不全不接受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8:18 至 2018年11月23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每标段2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蓝海1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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