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综治、医疗、交警)信息化综合运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对泽州县(综治、医疗、交警)信息化综合运维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泽州县(综治、医疗、交警)信息化综合运维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JDGP2018—1005F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泽州县(综治、医疗、交警)信息化综合运维建设,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运行维护、技术援助和培训等其他配套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服务周期共3年,预算金额为3233万元。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税凭证及交纳了社保金(养老、医疗中任意一项)的凭证(含委托代理人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无不良记录及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中应具备的材料证书、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材料的原件及两套胶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和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证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不予认可。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4时30分至15时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
3、地点:晋城市阳光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
地址:泽州县西安街101号政府办公楼307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与文峰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6-206151013097559442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