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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花园桥智能停车塔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6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花园桥智能停车塔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花园桥智能停车塔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HTC-201811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

项目联系电话:683684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善家坟30号

联系方式:宋主任684425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磊683684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花园桥智能停车塔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花园桥智能停车塔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车公庄西路38号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6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花园桥智能停车塔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拆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包括职能停车配套系统),消防工程,通风空调,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包括智能停车配套设备)、调试试验及检查、不少于360小时稳定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内容。

2.5 建设资金来源及状况: 100%企业自筹 ,总投资额 约28000万元 ,目前已全部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 ③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时须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制造厂商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五  年(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内承担过  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或钢结构工程业绩或机械式停车楼停车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 一级建造师 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拟派项目设计师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人员需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2015年08月0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08月01日至2018年7月31日)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6 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ISO14001、OHSA18001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并确保其运行良好。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6日至20181120,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详细地址)报名,逾期到达概不受理。

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1120日至20181126,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联合体各参与方代表均应到场,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逾期到达或未按要求携带资料、资料不符合等情况,概不受理。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211915(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室(详细地址)。

6.2 开标时间:20181211915(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室(详细地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北京公交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bjbus.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丰台区莲花池西路29号          地  址: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室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68442581                     联系电话:63868411-622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 ③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时须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制造厂商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五  年(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内承担过  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或钢结构工程业绩或机械式停车楼停车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 一级建造师 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拟派项目设计师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人员需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2015年08月0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08月01日至2018年7月31日)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

3.6 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ISO14001、OHSA18001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并确保其运行良好。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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