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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春监狱临时钢板围墙工程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6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望春监狱临时钢板围墙工程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8-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望春监狱的委托,就望春监狱临时钢板围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响应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HC-HZ-2018-101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望春监狱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监狱临时钢板围墙及电气施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2034077元人民币

四、报名资格: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资格条件;

4.2 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且该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有效期内,且未在承接业务受限期间;

4.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6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单位转包或分包

备注:响应人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采购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响应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磋商公告期限:2018年1116日至2018年1122日,计5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响应人须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116日至201811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5楼509室)。

九、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112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5楼505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响应人应于2018年112616:00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号:8186 0010 1421 0011 82

注: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人不需再次缴纳。

十二、本次招标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十三、所有响应人都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招标人:宁波市望春监狱

联系人:叶警官

电话:0574-87090019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509

电话:0574-87464363  传真:0574-87461353

联系人: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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