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底泥修复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1811-112-0009)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底泥修复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1811-112-0009 )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底泥修复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1811-112-000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0513-201811-112-0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华美社区华南大道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4460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底泥修复工程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1811-112-0009 )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底泥修复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备案编号:汕潮阳财采备18606号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1811-112-0009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底泥修复工程服务
四、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228550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北港河污染底泥进行:底泥清挖、底泥垃圾筛分及清洗、底泥处理及处置、污泥回填、堤岸绿化及护坡工程及污水处理服务等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概算书以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
4.若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
5.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具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11)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注上午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华美社区华南大道5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446031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电子邮件:gdhsgs@126.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4.若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5.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具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28.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8)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11)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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