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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6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XCGDL0181009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祖云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陈少锋 联系电话:134870126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委托,对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81009Y

三、招标范围:武警随州支队基层中队荣誉室改造项目(第二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机动中队、随州中队、广水中队、随县中队、执勤中队和勤务保障中队共计6个中队的荣誉室进行改造。

四、采购内容:施工图纸、预算交底、招标答疑(若有)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五、预算金额:60万元

六、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下同)五楼政府采购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8年任何一个月份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500,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

联 系 人:陈少锋

联系电话:1348701267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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