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平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HBXJ012018ZFCG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建宁、冯硕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755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大学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联系方式:庞彦龙 0312-50795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建宁、冯硕 0312-5075572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平台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XJ012018ZFCG010
采购人名称:河北大学 |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庞彦龙 0312-507958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建宁、冯硕 0312-5075572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116.96万元,其中三包83.4万元、五包33.56万元。 |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3包和5包。 其中3包采购超声波探伤仪、高强混凝土回弹仪、加强型6m静载试验反力钢梁等; 5包采购电子万能试验机。 |
采购需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河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平台采购 |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经营范围须符合项目要求。 2、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cn/),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到河北省内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供应商自负。核验通过后,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即可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报名功能的通知”。 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有意报名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4:30 |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14:30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崔建宁、冯硕 |
联系方式:0312-5075572 |
传真电话:0312-5075572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5075572 |
备注: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经营范围须符合项目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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