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信息化设备通讯线路资费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信息化设备通讯线路资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信息化设备通讯线路资费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X2018-0609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人:李军学
电话:8675503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人:宋全喜
电话:86510091-80844
传真:8651030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信息化设备通讯线路资费1项
项目概况: 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公安网络平台和户外信息化设备的数据、图像及视频的传输,包括道路监控点、高空监控点、电子警察卡口及相关平台,若干分布在全市高速公路范围。
项目用途: 信息化设备通讯线路资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5288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16 00:00:00至2018-11-26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服务商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www.xa.gov.cn)】进入〖首页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栏目,查询并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页面底部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0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505室
3、开标时间:2018-12-10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5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6510091-80844
2、开户名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4、账 号:955885370000166355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16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