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播电视台4K包装工作站、专业监视器等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广播电视台本部的委托,对 广东广播电视台4K包装工作站、专业监视器等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1-185001-0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广播电视台4K包装工作站、专业监视器等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4K高端包装工作站。主要采购2套高端调色系统,以及5套三维包装系统,满足4K节目的高端制作需求。第二部分是4K包装工作站。主要采购不少于15套包装系统,安装常用的通用类包装特效软件,作为4K非编工作站的补充,满足4K节目部门多元化制作的需求。第三部分是4K专业监视器及显示器设备。主要采购2套专业4K监视器,以及10套宽色域显示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响应。对各包组的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允许只对所投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包组为单位 ;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 本项目需落实鼓励开展信用担保、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及投标人开标前三个月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5);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授权代表)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16日 至 2018年11月29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工 |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2618815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
联系人:杨林 |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
传真:020-37816137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广东广播电视台本部 | 地址:人民北路686号 |
联系人:罗翔 | 联系电话:020-26188365 |
传真:020-26188365 | 邮编:51001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