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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铁路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HDZB2018G1-053-NNZC)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5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铁路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铁路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铁路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DZB2018G1-053-NN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铁路公安局

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南六巷5号

联系方式:吴书敏;联系电话:0771-27266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荟茯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实验椅26套、不锈钢等候椅2套、洽谈围椅6套、器械推柜1个、文件柜12个、茶水柜2个、物证架28个、密集资料档案架18.9504㎡×2、保管资料柜4个、枪支展示柜1个、操作台1台、边台20个、检验台1台、洗涤池9个、落地式空调1套、挂壁式空调3套、隔音防弹设备1批、安全门1套、试剂柜4个、器材柜2个、耗材架2个、天平台2个、活动边台3个、角柜4个、通风柜5个、三联水龙头8个、台式洗眼器4套、万向罩6套、滴水架1个、通风柜废液收集工作站1套、气瓶柜1个、气瓶1套、更衣柜1个、鞋柜1个、更衣凳1个、检材台1个、生物安全柜1个、试剂架1个、超净工作台2个、传递窗5个、紧急冲淋器1套、不锈钢洗涤盆1套、广告精工字安装及宣传牌,玻璃标识不干胶安装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785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8:02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铁路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铁路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铁路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DZB2018G1-053-NNZ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实验椅26套、不锈钢等候椅2套、洽谈围椅6套、器械推柜1个、文件柜12个、茶水柜2个、物证架28个、密集资料档案架18.9504㎡×2、保管资料柜4个、枪支展示柜1个、操作台1台、边台20个、检验台1台、洗涤池9个、落地式空调1套、挂壁式空调3套、隔音防弹设备1批、安全门1套、试剂柜4个、器材柜2个、耗材架2个、天平台2个、活动边台3个、角柜4个、通风柜5个、三联水龙头8个、台式洗眼器4套、万向罩6套、滴水架1个、通风柜废液收集工作站1套、气瓶柜1个、气瓶1套、更衣柜1个、鞋柜1个、更衣凳1个、检材台1个、生物安全柜1个、试剂架1个、超净工作台2个、传递窗5个、紧急冲淋器1套、不锈钢洗涤盆1套、广告精工字安装及宣传牌,玻璃标识不干胶安装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0.78582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2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4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6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6日9时00分,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铁路公安局

  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南六巷5号   

  联系人: 吴书敏;联系电话:0771-2726648;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29(522室)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南宁铁路公安局监察处;联系电话:0771-2722718;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十三、公告期限:

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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