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信息化通关管理子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1801D74N4585)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信息化通关管理子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信息化通关管理子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24-1801D74N45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11036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海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020-811036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宏伟020-3786105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信息化通关管理子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 1项 | 600万元 |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 开发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 售后服务期: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不少于1年。(售后服务费用已包含在项目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7.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3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邮购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碧贞
注:供应商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采购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止。
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延华、严宏伟、黄泽琛 | 联系电话:020-3786105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10362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广州海关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
联系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103622 |
传真:020-81226233 | 邮编:510115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