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2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XD201811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52656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

联系方式:刘先生024-52656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茜024-58308155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寰球公司3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标段)

分包产品名称

最高限价(元)

1

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600,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标段)。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付款方式:所有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雪季结束后用量结算,第一年支付项目款的40%,第二年支付项目款的30%,第三年支付项目款的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 有供应、培训能力,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要求,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企业;3.有一定的资金实力;4. 有充足的人员和设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寰球公司31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9号楼门市(幸福城二期)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XD20181112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XD2018111201

项目联系人:陈茜

项目联系电话:024-583081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24-52656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茜024-58308155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环球辽宁分公司)315室

  • 采购内容几标段划分

包号(标段)

分包产品名称

最高限价(元)

1

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2018年-2019年除运雪融雪剂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600,000.0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标段)。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付款方式:所有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雪季结束后用量结算,第一年支付项目款的40%,第二年支付项目款的30%,第三年支付项目款的3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有供应、培训能力,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要求,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企业;

3.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4. 有充足的人员和设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下午15时(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户许可证,库房容量及库存量、铲车、货运车辆自有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额为:12000.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工作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入招标公司的指定账户。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9号楼门市(幸福城二期),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5265600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环球辽宁分公司)315室

项目联系人:陈茜

联系电话:024-58308155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2018年11月12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