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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2018年消毒设备运行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2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消毒设备运行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消毒设备运行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ZXTC-FW2018-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003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联系方式:王建涛 孙丹丹 010-69809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于先生 010-6980033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单元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门头沟区2018年消毒设备运行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门头沟区2018年消毒设备运行管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ZXTC-FW2018-103

三、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建涛 孙丹丹 010-69809113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单元802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于先生   010-69800335

九、预算金额:¥1,260,000.OO元 

十、服务期限:三年

十一、服务内容:

对150台以二氧化氯发生器为主的消毒设备(其中二氧化氯发生器125台,臭氧发生器3台,紫外线消毒器13台,次氯酸钠发生器9台)进行运行维护服务。消毒设备运行维护主要内容包括:日常巡检;更换易损件;添加药剂;故障维修;消毒剂余量及微生物指标检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消毒设备档案;人员培训;协助办理卫生许可证。最终保障水质达标。保障消毒后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微生物指标。

十二、服务需求: 

项目内容

运行

维护内容

技术要求

消毒设备运行维护

巡检

日常巡检:每年进行4次设备巡检。

二氧化氯发生器:检查药液、管道密封性、计量泵工况等;

臭氧发生器:检查管道气密性,增压泵工况等;

紫外线消毒器:检查密封性,灯管工况;

次氯酸钠消毒器:管路是否完好,药液是否缺药等。

更换

易损件

更换易损件:按说明书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更换易损件;各种密封圈,膜片、软管、灯管、接头、底阀、注射阀、背压阀等。

添加药剂

添加药剂:按需要及时添加原料药剂。

二氧化氯发生器所消耗的亚氯酸钠和盐酸;

次氯酸钠发生器所消耗的盐。

故障维修

及时对发生的设备故障进行大修和维修。

消毒剂余量及水质检测

二氧化氯发生器及次氯酸钠消毒器:检测出厂水或管网末梢水

的余二氧化氯及余氯浓度;每年检测2次。其他消毒设备:检测出厂水或管网末梢水的微生物指标。每年检测一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遇到饮用水污染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保障饮水安全。

建立档案

建立全区农村生活饮用水消毒设备档案。

人员培训

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消毒设备安全和技术培训。

协助办理卫生许可证

协助设备产权所有方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说明:其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协助办理卫生许可证四项工作内容为中标方在设备运行维护基础上的配套内容,不计入投标价格。

 

十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能独立承担与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7)  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8)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十四、招标文件报名时间:

2018年 11月12日9:30至2018年 11月 16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单元802室

十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场登记后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报名需检查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2. 近三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近三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十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3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会议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九、开标时间: 2018年 12月3日9:30(北京时间)

二十、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单元802室

二十一、采购项目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于先生  010-69800335-606/603

传真电话010-69800335-61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能独立承担与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7) 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8)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单元8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后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单元8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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