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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华路院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2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新华路院区物业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610130002
项目联系人:张志利
项目联系电话:13731088978
采购人: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31088978
代理机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68562
预算金额:5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1-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1.见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1.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1.3.3根据石政办发[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外地企业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信用报告》)。开标时提供原件。 1.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近半年(2018年3月至8月)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开标时提供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1.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状况,即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均可。开标时提供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1.3.6投标时须持有填写好的《政府采购登记表》及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保证金缴纳手续、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项目需要的各相关资质证明。开标时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投标保证金金额:116000元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收款账户全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账号:55130188000004760;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4、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市妇幼保健院新华路院区物业服务SJZGK18086保证金”。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1、投标时必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并手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转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的保证金到账视同已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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