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8年卫津路校区教师公寓装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2018年卫津路校区教师公寓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2018年卫津路校区教师公寓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ETDJJ201800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蒯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287557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巍、耿笑 022-2822389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天津大学2018年卫津路校区教师公寓装修项目
2、项目概况:天津大学2018年卫津路校区教师公寓装修项目涉及教师公寓32间,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具体见招标文件,包含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350万元。
3、工作内容: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施工资质等级证书与公告资质要求一致且在有效期内;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可兼任除安全员外的其他施工项目部各管理岗位,兼职和任职岗位共计最多不超过3个。(2)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A11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进入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天津大学电子招标系统(http://zbb.tju.edu.cn、http://e-bidding.tju.edu.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供应商登记表;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B117)办理入库手续: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库信息表》;
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⑥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⑦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⑧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已入库供应商方可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确认:已注册入库且审核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登录天津大学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e-bidding.tju.edu.cn)注册账号密码,通过账号密码登陆天津大学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e-bidding.tju.edu.cn),点击采购公告下的“我要报名”按钮完成报名程序,方可确认为投标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进行报名登记,且不允许其进行投标活动。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后以电汇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上传电汇凭证,审核后通过天津大学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e-bidding.tju.edu.cn)或投标工具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通过其他途径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开户行名称:渤海银行天津围堤道支行
账号:2000609146000198
附言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3.电子招投标
(1)本项目采用天津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最新投标工具(可在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www.zbb.tju.edu.cn)首页“电子招标”专栏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携带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于开标前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供应商需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www.zbb.tju.edu.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天津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天津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服电话010-88210680,北京优易惠客服电话400 616 8636或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右下角进入客服中心线上提问。
(3)供应商进行投标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首页“CA服务”专栏。
(4)供应商登录天津大学电子招标系统(e-bidding.tju.edu.cn)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参与本项目,无须另行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供应商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供应商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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