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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人民政府上河湾镇三台街区道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2 09: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河湾镇三台街区道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河湾镇三台街区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HGC-JT-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荻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3055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董先生/1598102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荻/0431--8130555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规模:上河湾镇三台街区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招标范围:本次就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三台街区。

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有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执行吉建招〔2017〕6号文件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步骤,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按废标处理,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唯一社保,并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要求: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出具),项目经理须驻现场主持工作,外省入吉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上备案可查。3、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至少5名(含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等),并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要求: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出具),提供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个人社保编号,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4、为保证招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参与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员。5、投标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现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国家利益,要求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50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投标人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被授权人须在投标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原件(要求: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出具);(11)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项目拟派其他人员岗位证或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3)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汇总表,内容包括:人员姓名、资质证书等级、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参保个人编号;(14)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唯一社保承诺书;(15)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http://cx.jljsw.gov.cn/)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1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同时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500.00元;售后不退。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5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被授权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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