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三支队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交通三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ZB-2018-0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
项目联系电话:0891-6351104 13549076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三支队
地址:林芝市波密县
联系方式:刘助理;联系电话:18609981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彦;联系电话:0891-6351104 13549076720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5 至 2018年11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C区411室,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交通三支队委托,拟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WZZB-2018-079
二、招标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自筹资金 ,已落实。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聘请法律顾问1名,期限1年(具体详见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C区411室,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三支队
地址:林芝市波密县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1860998156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联 系 人:刘彦
联系电话:0891-6351104 135490767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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