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
项目编号:JZGK2018-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17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金楚堂 0722-3307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0722-3317256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 JZGK2018-0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2项目经理应是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企业法人不得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项目管理人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3.3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1.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身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恒天工业园
2.3项目金额: 201.83万元。
2.4项目编号:JZGK2018-010
2.5招标范围:清单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2项目经理应是相应专业一、二级建造师(企业法人不得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项目管理人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
3.3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 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 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代理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持下列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原件:①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付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 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⑦申请人交纳的2018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缴纳的2018年有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⑧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施工合同);⑨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为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准时到会,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齐星花园支行,帐号:42050181365609756975(请严格按上述内容填写,简写、错写等未能入账的,责任自负,写明所投项目,以便核对),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其缴纳依据以收款单位银行出具的到账依据为准,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0时00分前。退还时,可原路返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楚堂
代理人电话:0722-3307350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工
代理人电话:0722-3317256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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