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陈平镇名山村创建自治区级2018-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陈平镇名山村创建自治区级2018-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陈平镇名山村创建自治区级2018-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XGC3G20183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77064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宾阳县陈平镇
联系方式:陈工 0771-8413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1527706421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正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0:00 至 2018年11月14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陈平镇名山村创建自治区级2018-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度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项字[2018]96号文、宾发改项字[2018]2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宾阳县陈平镇名山村委
建设规模:从村委片区至三联片区梅溪两边景观提升,全长约960米;新建3A级旅游厕所1座;三联村至天堂岭盘山路沿线景观提升改造,路线总长约2公里;名山村内道路亮化美化、名山村委入口道路扩建提升,安装路灯约200盏;马圩和马村实施民房外立面风貌改造约15栋。
2.1.2合同估算价:535.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为2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约为515.5万元。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施工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不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8日00时00分至2018年11月14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网上浏览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nnggzy.net),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8.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8256703)
12. 联系方式
名 称: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宾阳县陈平镇
邮 编:530419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1-8413017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层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韦 军
电 话:152770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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