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
项目编号:FJHD2018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3019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栋 14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080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5-22301995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招标编号:FJHD2018003-2
二、项目名称: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
三、项目内容:详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安溪移民安置子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机构预选(合同包3)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投标人不响应该收费标准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资格要求条件: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③投标人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6 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17:30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1月 27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 27日 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080022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栋 14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邮 编: 362000 电 话:0595-22301995
联系人:陈先生 传 真:0595-28907583
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交账户:
类别 |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 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 |
开 户 行 |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
账 号 | 1526 9010 0100 1306 93 | 3505 0165 6007 0000 0019 |
收款单位 |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开户行及账号,若因投标人未按规定缴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 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条件: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③投标人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7:21 至 2018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6 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17:30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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