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 |||||||
受采购单位: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市天骄分公司对招标编号:BTJYCGZB2018019,项目名称: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BTJYCGZB2018019 2、项目名称: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分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四包康复设备 | 货物类 | 0 | 1325070.00 | ||||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医疗设备 | 货物类 | 0 | 3700000.00 | ||||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包检验设备 | 货物类 | 0 | 3500000.00 | ||||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精神专科设备 | 货物类 | 0 | 3500000.00 | ||||
预算合计(元) | 1202507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具有相对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许可或医疗器械生产相关许可;2.投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进口医疗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并取得厂家或总代理的授权;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9月05日到2018年09月11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9月05日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23: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9月25日 11点00分 开标室一厅 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师分中心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至2018年09月11日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11: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师分中心(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一楼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忽略第九条) 12、本项目采购人: 第十师一八八团医院(北屯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新疆北屯市中瀚北路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孟娟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06-3317170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市天骄分公司 地址: 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979号社保综合楼7楼 项目联系人: 高含强 联系电话: 0906-39055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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