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公馆(8#地、9#地)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公馆(8#地、9#地)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蓝山公馆(8#地、9#地)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大路东侧、锦荣街北侧、康宁路西侧、天安街南侧(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内),共包含8#地块和9#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119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8411平方米,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总图、全套各专业【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包括监控)、通讯、消防、场区道路及管网等方案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图及二次深化设计(含消防控制室、轻钢雨棚、改造等全部二次深化设计)、节能设计设计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含现场服务),配合规划、建设、土地、消防、人防、环保、抗震、供水、供电等报批。
2.5质量要求: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图纸须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和评审。
2.6工期:3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含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米的住宅类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米的住宅类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网站查询页面截图。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6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1月12日23时59分整(北京时间);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及标书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xmggzy.gov.cn/zncjwtjd/10869.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4、CA密钥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密市曲梁产业集聚区锦荣衣天下B3号楼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
联系人:徐工郭工
联系电话:0371-63976573/56669785
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
附件1:
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开标当天携带)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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