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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公馆(10#地)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05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对蓝山公馆(10#地)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蓝山公馆(10#地)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2.2项目范围及内容:负责蓝山公馆(10#地)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指定销售面积约63198㎡。最终物业建筑面积以面积测绘单位出具的《预售面积测量报告》为准,具体承包范围详见合同范本。

销售任务:

销售年度

销售任务

考核销售时间节点

   

2018

大定金额1亿

20181231

甲乙双方可根据年度销售考核指标进行月季/季度任务分解

2019

大定金额3亿

20191231

甲乙双方可根据年度销售考核指标进行月季/季度任务分解

大定是指在代理期限内,购房者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认购书约定定金的房屋即为完成大定的房屋。

2.3项目投资总额:3.7亿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委托周期:从合同签订至20191231日。

2.6服务质量要求:项目全部销售完成。

2.7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蓝山公馆(10#地)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93383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约为63198平方米,地下车位544个,地下储藏室面积约为12048平方米。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 (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房屋营销策划或销售代理、房产经纪等;

3.2投标人201511日以来承接10万㎡以上住宅项目销售代理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1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规模类似住宅项目,且单个业绩不低于10万㎡的住宅项目销售代理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1170000分整至 201811132359分(北京时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1170000分整至 201811132359分(北京时间);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及标书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xmggzy.gov.cn/zncjwtjd/10869.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4CA 密钥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130   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密市曲梁产业集聚区锦荣衣天下B3号楼

9.2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09

联系人:徐工 郭工

联系电话:0371-63976573/56669785

 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5      

 附件1

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开标当天携带)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话: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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