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山店镇污水治理工程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
大冶市金山店镇污水治理工程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8]4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金山店镇污水治理工程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18】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金山店镇各村沿线,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全长2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污水收集二三级管网、排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制价(人民币): 28731511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其他: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 2000万元)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业绩(以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9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得分高的前9名的有效投标进行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5 信誉要求:
3.6.1 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
3.6.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提供有效的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
3.6.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软件指南》(网址: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 日23: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 月23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7 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投标人代表还须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唱标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5977217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观山路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14-8734999
2018年11月2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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