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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苗家曲河多级生态塘及人工湿地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02 18: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沂南县苗家曲河多级生态塘及人工湿地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县苗家曲河多级生态塘及人工湿地修复工程经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沂发改审批〔2018〕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沂南县辛集镇苗家曲;

2、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

3、项目编号:YNZFCG-2018-331;

4、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监理;二标段:施工

5、项目概况:河道清淤、栽植水生植物、河道护坡、塘坝建设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工期:150日历天。

8、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监理标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投标。

二标段:施工标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四、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8年11月 2 日至2018年11月 8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202室(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标段:监理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2017年10月1日至今,明细准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监理本工程的总监一名(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两名,所有人员需提供注册监理师证或监理员上岗证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2017年10月1日至今,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企业资信证明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查验);

(7)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打印后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打印后加盖公章,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二标段:施工标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相关资格证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的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2017年10月1日至今,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企业资信证明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8)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查验);

(9)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打印后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打印后加盖公章,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1)近三年来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真实可靠。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南县苗家曲河多级生态塘及人工湿地修复工程”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上证件必须一次性提供,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资料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每个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31.00元, 二标段80331.00元。

2、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南支行

账号:81867 0101 421 0000 72

提示:为规范保证金退付流程,提升退付效率,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退款手续,开标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整理收齐,统一退付。

六、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柳主任

电话:13676398928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9-5320753  18265110791

报名地点: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202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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