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海淀区政府网站升级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润达鸿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淀区政府网站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淀区政府网站升级
项目编号:海采(2018)142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洪燕
项目联系电话:010-88473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10-884361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润达鸿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洪燕010-884735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院青清商厦5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将海淀区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详细内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数量 |
海淀区政府网站升级项目 | |||
1 | 集约化平台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2 | 网站群数据清洗迁移 | 数据迁移 | 1 |
3 | 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 网站建设 | 1 |
4 |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5 | 办事服务平台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6 | 政民互动平台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7 | 无障碍功能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8 | 云适配功能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9 | 智能检索建设 | 系统开发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成立三年及以上具备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 在标书下载及投标报名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备案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ggzyjy.bjhd.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ggzyjy.bjhd.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第四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评审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如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审价;其它形式下,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审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本须知附件6-8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本须知附件6-8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本须知附件6-8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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