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停车场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停车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停车场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GDYC18-QY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
联系方式:罗先生,0763-3865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雷小姐,0763-3920286-607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7526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停车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C18-QY1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停车场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37526.59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停车场维修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人民币937526.59元 |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广东省内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5.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03日至2018年11月0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现金支付)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03日至2018年11月09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雷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8-6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5118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8-607
传真:0763-3920228
邮编:511500
(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5118
传真:0763-3865118
邮编:511500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2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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