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机动车环保遥感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安装机动车环保遥感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安装机动车环保遥感检测设备
1.2、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14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新密市境内
2.2、项目概况:根据中共郑州市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十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办【2018】8号)及新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九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8】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采购一套机动车环保固定水平式遥感检测设备和一套移动遥感检测设备(具体参数见附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一包段:2590000元 二包段:2570000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包段:一套机动车环保固定水平式遥感检测设备
二包段:一套机动车环保移动遥感检测设备
2.6、交货期:
一包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交货完毕
二包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交货完毕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1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5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1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逾期将不能下载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xmggzy.gov.cn/zncjwtjd/10869.jhtml
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4、CA密钥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371-56516617
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71-60288551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投标人承诺书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开标当日持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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