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中心医院呼吸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华区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吸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吸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QCG20180168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康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864290-8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华区中心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曾主任 0755-237728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康 0755-83864290-821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呼吸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2.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截图中存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要求);5.投标人近三年(即至少从2015年11月开始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8.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有效的国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新版医疗器械注册证无需提供附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行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传真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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