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检测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31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检测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330020151
项目联系人:张少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0-5277787
采购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大名县境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371506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277787
预算金额:6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3、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财务报表;4、连续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下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各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要求中要求证件原件,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检测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330020151
项目联系人:张少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0-5277787
采购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大名县境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371506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277787
预算金额:6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3、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财务报表;4、连续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下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各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要求中要求证件原件,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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