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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采购消防车项目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30 15: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采购消防车项目进行招标预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400-201810-016002-0010,440400-201810-016002-0012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采购消防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8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采购消防车国产设备及配件和消防车辆进口设备及配件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组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举高喷射消防车 (50米以上)

1

4000000.00

2

举高喷射消防车进口底盘、泵、炮(50米以上)

1

1500000.00

3

举高喷射消防车(70米以上)

1

6325000.00

4

举高喷射消防车进口底盘、消防泵、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器(70米以上)

1

1675000.00

5

冲锋消防车

1

4360000.00

6

冲锋消防车消防泵、消防炮

1

440000.00

7

强力破拆举高喷射消防车

1

3005000.00

8

强力破拆举高喷射消防车消防泵、底盘、消防炮、破拆装置、液压系统、水电气系统及随车附件

1

2495000.00

2、采购项目品目:消防车

3、本项目包组2、包组4、包组6、包组8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包组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余柳;联系电话:0756-2602073。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参投原则:包组1和包组2为一个整体,不可拆分,投标人如参投相应包组,必须同时对包组1和包组2进行投标。

包组3和包组4为一个整体,不可拆分,投标人如参投相应包组,必须同时对包组3和包组4进行投标。

包组5和包组6为一个整体,不可拆分,投标人如参投相应包组,必须同时对包组5和包组6进行投标。

包组7和包组8为一个整体,不可拆分,投标人如参投相应包组,必须同时对包组7和包组8进行投标。

投标人可参投两个或以上的包组。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刘鹏

联系电话:0756-22216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海明

联系电话:0756-864102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2406房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756-2221663

传真:0756-2221862

邮编:/

(三)采购人: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

联系人:杨海明

联系电话:0756-8641021  

传真:0756-8510623

邮编:519070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http://zhuhai.gdgpo.com)上公布。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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