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已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
2.2项目地点: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
2.3标段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一标段)施工工程
2标段: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龚家社区新建工程(7栋楼)施工及监理(二标段)监理工程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2.5工期:8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1.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被授权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1.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工程
3.2.1企业: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企业资信良好。
3.2.2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以来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3被授权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期及质量标准
4.1 工期要求:850天。
4.2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报名
5.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CA数字证书登录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会员系统(http://www.dzggzy.com/dzh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9日08:00至2018年11月2日17:30(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1 月 20日14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联系人:刘富洋
联系电话:18336309096
委托代理机构: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地址:邓州市交通路20号
联系电话:0377-62119006 1856717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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