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病理扫描阅片系统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病理扫描阅片系统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病理扫描阅片系统一批
项目编号:[3500]FJXH[GK]201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林典,0591862183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所需的病理扫描阅片系统一批,对医疗、教学、科研起推动与促进的作用。其系统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良好升级能力。需投标方提供先进的优质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a) 报价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25 至 2018年11月19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7)《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8)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9)《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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