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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长新东路消防站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30 09: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新东路消防站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新东路消防站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DZB2018-11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新东路与广德街交汇

联系方式:盖卓 0431-84916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 0431-818151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新东路消防站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1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新东路消防站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部门集中预算及区政府追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新东路消防站装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专业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 工期:从中标日期起60天

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 工程质量:合格

2.8计划投资:221.40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7、企业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9、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10、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新东路与广德街交汇

联系人:盖卓

电话:0431-84916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0431-81815173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3.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1.40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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