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秀屿区南日镇贯岛路路灯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秀屿区南日镇贯岛路路灯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秀屿区南日镇贯岛路路灯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PTHS20181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金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日镇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959586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金 0594-2211398/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路灯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1-1 | 秀屿区南日镇贯岛路路灯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 660棵 | 单杆平均维护费:37.5元/月(费用应包括除路灯底座外为了实现完成本项目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运输、保管、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验收、售后服务、保险、税费、利润、劳保、被盗、烧毁、被损坏等费用或损失) |
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 维护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算起1年。 维护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按每季度实际维护数量付款。(提供发票)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壹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投标人自行编写承诺函或说明函即可,格式自拟)。4)、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共工程三级资质。7)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0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53 至 2018年11月0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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