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大连市甘井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DFZC18-145
二、招标内容:
冷藏车一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辆。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汽车服务能力。
备注:
1)截至2018年11月2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
4)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
5)供应商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6)如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
四、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报名回执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外地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设立证明及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1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1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甘井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琪
联系方式:(0411)86523129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19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邮政编码:116021
电 话:(0411)83620189
传 真:(0411)84385965
联 系 人:杨斯博、季立鹏
开户名称: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数码广场支行
帐 号:30775632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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