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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机)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30 10: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机)
  • 2、项目编号:GZJF2018-1078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单剑莉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686157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血液透析机(单泵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150,000元
    • (4)最高限价:1,15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②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登记表》;④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⑤ 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书;⑥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报名方式及注册入库须知: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用户类型选择“供应商”)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到系统的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操作流程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陆窗口处的“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0-31 09:00:00至2018-11-06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11-20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1-20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10-31 09:00:00至2018-11-20 12: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
    •   联系地址:从江县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杨主任
    •   联系电话: 0855-6412285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2号楼2单元17-A号
    •   项目联系人: 单剑莉
    •   联系电话: 0855-868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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